近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消”字号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
“消”字号产品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此次专项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多家药店、母婴店、商超等,查看“消”字号产品销售等相关情况,并实地或通过网络随机购买25种“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利用快检仪器对25种产品全部进行酮康唑、甲硝唑、苯海拉明和糖皮质激素类检测共110次,发现非法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产品15批次,初检合格率仅占44%。“消”字号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等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院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消”字号产品的监督管理。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紧盯“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发挥好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继续加大调查跟踪力度,及时排查整治“消”字号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为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孙乐增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