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生产废水

我市一企业被罚2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被行政拘留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局通过网络视频线索,依法查处了一起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案。

2022年7月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网上一段“某企业利用雨天向河沟内排放污水”的小视频线索展开调查,通过调阅安徽某佳包装有限公司视频监控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现,该公司擅自将应当循环利用、不允许排放的印刷模板清洗废水,通过私设的白色软管直接排放至厂区荒草地里,又通过雨水冲刷流入厂外河沟内。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制生产,处20万元罚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