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哄抬物价!这份价格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应急状态下,生活物资是否充沛,物资价格是否稳定,是居民十分关切的问题。11月21日,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严查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广大市民若发现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时,可积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李锦文  通讯员:李智民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