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我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该小区有户业主欠付物业费,经催收后依然不缴纳,物业公司该怎么维权,能不能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
李琼(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依据该条,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是违法行为,当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只能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或者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维护权利,但不得对该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