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本月起实施,市反诈中心提醒:警惕成为电诈犯罪“工具人”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

这部法律将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将如何从根源上遏制和打击电诈犯罪?市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针对系列问题,记者邀请市反诈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解读、分析。

办理“两卡”不得超出限制数量

市反诈中心负责人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各部门职能,完善了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惩戒、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的追责体系,加大了对涉诈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这部法律的施行对个人会有哪些影响?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法,办理电话卡或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卡开户情形的,运营商和银行有权加强核查或拒绝办理。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任何用户办理手机卡必须实名,而每一名用户实名注册、办理的手机卡数量最多不能超过5张。根据相关规定,同一人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该法还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

买卖“两卡”不构成犯罪也会被罚

这部法律还明确了涉诈违法犯罪及关联犯罪的法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具体而言,对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一些为诈骗提供了便利的行为,以前难以被判定为违法行为。”该负责人介绍,此前有相关人员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便利,但有些行为情节严重程度尚不构成犯罪,警方对其打击处理缺乏依据。

如今,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上述行为可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近期我市刷单诈骗案件高发多发

为更好地将此法运用至今后的案件侦办工作中,市反诈中心已提前组织民警、辅警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行了强化学习。市反诈中心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反诈中心将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提升反诈宣传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该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市刷单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如家住谯城区的王某近日收到一条兼职信息,王某通过信息内的链接进入一聊天群,并按照群主的要求下载了一款名为“栖见”的聊天软件,王某下载软件后,通过此软件接收管理员派发的任务,王某按照要求完成点赞任务后,对方会发送佣金给王某,接着对方开始诱导王某进行垫付刷单任务。起初王某进行刷单,对方会返还本金和佣金给王某。当王某向对方转账共计55195元时,王某发现无法提现。王某与对方取得联系要求返还本金,对方则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给王某,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报警求助。

针对亳州电诈案件的案发趋势,民警提醒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要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