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蒙城交警在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明明喝了酒,却“栽赃”于槟榔。
当天晚上,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常兴中队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时,发现不远处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便上前进行检查。民警到达时看见驾驶人卢某满脸通红,在大口大口地嚼槟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卢某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但卢某却矢口否认饮酒,并辩解说是因为吃了槟榔。
经民警耐心讲解和劝导,卢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喝酒了,并对自己的酒驾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最终卢某被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记者 李鹏 通讯员 宋辽)
110提醒您:酒驾违法 红线莫踩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成了每个司机的共识,但仍然有人以身试法,干了糊涂事,后悔不已。
交警表示,喝酒开车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不负责。饮酒过后,人容易陷入亢奋状态,思维能力和反应速度均有下降,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应对,从而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记者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