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这家中药城进一步规范花草茶、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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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对市场内花草茶、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就规范市场内花草茶、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通知如下↓

一、按照《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十不准”、“十个一律”》要求,不准销售假冒伪劣、染色增重、二氧化硫、农药残留量超标、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花草茶。

二、严禁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花草茶、保健食品。

三、规范标价牌、标价签管理,上市中药材一律标识产地(至少标识到市级)。

四、花草茶、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不得宣传功效,禁止虚假夸大宣传、禁止非法声称疫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五、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会议营销,健康咨询、电话营销应遵循《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直播带货”“网红带货”应遵守法律法规,商家及主播应对自己的宣传行为、销售行为、产品质量负责。直播销售的产品要符合事实,注重质量,规范广告宣传用语,禁止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

(记者:赵琳琳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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