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表彰!我市3集体6个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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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3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表彰。

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受到表彰先进个人: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晓文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刘杰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大队长 田浩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四级主任科员黄丹

亳州市蒙城县岳坊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站长李从

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王侠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打赢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7—2021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从6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8.1微克/立方米、降幅达37.7%,其中2021年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比率改善幅度居全省及长三角城市第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8次荣获国家和省表彰或奖励。

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4.2%,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完成PM2.5年均浓度力争目标。全市1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3%,超过年度目标30.8个百分点,优良断面提升率位居全省第一,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记者:汝平 通讯员:孙凌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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