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这将近两百万元的执行款到位后,如同一场及时雨,解决了企业暂时的资金周转难题。”近日,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收到执行款后,感激地告诉谯城法院执行法官。
2021年4月,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协议,亳州某公司向北京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供应工程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经结算,被执行人共拖欠申请执行人270余万元。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执行人向谯城法院起诉了被执行人。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令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限期支付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公司材料款27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材料款,却迟迟未支付剩余的材料款。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被保全的银行账户已经被足额冻结,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采取司法扣划强制措施,顺利将全部执行款1939980元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从而顺利高效地执结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