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该项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是在逢3、8的年份实施。《通知》明确,本次普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组织综合试点、开展宣传动员、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与之前的经济普查相比,本次经济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该调查是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的调查,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协调性,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更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