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确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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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

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意见;

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

促进制造业提质降本若干措施;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

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房屋质量和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见;

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

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等。

根据通知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责任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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