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男青年王某好不容易考取了驾驶证,却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逮个正着。他前一天刚到手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注销。
近日,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交警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晚上11点多,交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形迹可疑 。拦停车辆之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是67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交警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王某陈述,他的驾驶证是在4月13日拿的,没想到在4月14日酒驾被查处。王某表示,当天晚上喝了5瓶啤酒,喝到了夜里11点多,因为担心深夜骑电动车会冷,就酒后开车上路了。
针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警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因其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将依法注销驾驶证。
110提醒您:
酒后驾驶会使驾驶人产生视觉障碍,扰乱行车视距;运动反射神经迟钝,在发生危险时难以及时作出判断;感知能力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等;极易产生疲劳感,无法集中精力驾驶;酒精刺激下可能做出飙车、逆行等违规操作。交警提醒广大新老驾驶员,请珍惜手中那本来之不易的机动车驾驶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