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入住,要缴物业费吗?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发改委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现场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

一位市民买了一套新房,收房后有一两年未入住,但小区物业公司依然收取了其全额物业费,其咨询,物业公司的行为合理吗?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今年3月1日前交房的,如果业主家半年以上月用电量不足两度,物业费可以按照90%进行缴纳。3月1日起,《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后,就没有具体的标准了,业主需要与物业协商缴纳比例。

一位市民表示,其邻居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安装了光伏发电装置,如今设备对自家采光等造成影响,其咨询该怎么办?谯城区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在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前,安装者要履行检测、规划等一系列手续。另外,作为安装者,在安装前,应跟自己的邻居协商好相关影响问题,安装公司和供电公司也应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邻里之间的采光问题。对于该市民反映的情况,下线后,他们将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有市民反映,自己居住在市区名仕豪庭小区,在听说八月份物业公司合同到期的消息后,他担心会更换物业,就准备暂时缴纳半年的停车费用,但物业公司强制要求其缴纳一年的费用,否则就不能停车,其咨询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停车费的收取是双方协议约定的,并没有任何强制,业主可以在自己意愿的基础上,自主选择缴费时长。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