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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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5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据了解,该《条例》是我市颁布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将对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该《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王玉玺指出,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城市转型,坚持不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条例》的实施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地方立法成效的具体举措,更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王玉玺强调,要提高检查实效,对照法条,突出重点,针对问题检查。《条例》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等;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制约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要注重跟踪问效,以检查促整改,推动政府部门用最严实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条例》实施取得新成效。

王玉玺强调,要弘扬严实作风,加强学习“充电”,形成工作合力,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三严三实”作风,把执法检查各环节的工作做得更实更深更细,以严格依法监督促进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动员会后,还举行了该《条例》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中、龚艳玲、解杰昂、张洁、熊国洪,副市长刘婉贞,市委秘书长万瑞年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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