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守护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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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随着交警部门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路面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盔佩戴率有了明显提升。但交警日常执勤中发现,仍有个别驾驶人看到交警才开始佩戴头盔,或者佩戴不规范。

5月19日早高峰期间,在市区光明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些市民将头盔挂在车把上、放在车筐里,放在电动车座椅底下,唯独就是不戴在头上,甚至快到路口时才把头盔戴头上。

“我早上出门太慌张了,忘记戴头盔了。”在汤王大道自北向南方向,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被拦停后,表示自己因着急出门上班忘记戴头盔。然而,当交警要对其进行处罚时,该驾驶人迅速从车座下拿出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解释说,自己随身带了头盔,只是因为匆忙,没有戴在头上。

“不戴在头上和没带头盔效果一样,丝毫起不到保护自己的作用。”交警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在该路口守候的五分钟内,记者看到至少十多名电动车驾驶人远远看到交警后,慌忙拿出头盔戴在头上,个别驾驶人甚至在匆忙中没有系上头盔的安全扣。

骑行电动车过程中佩戴头盔到底有多重要?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日在谯城经济开发区,一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亿都国际商城南门时,与一辆左转弯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严重。

交警调查认定,小汽车驾驶人未让本道内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责任,但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撞摔倒时,头部磕在路面上,加重了伤害后果。

“骑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这是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中队长刘振介绍,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程度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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