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造假 企业被罚10万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伪造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数据,被罚款10万元。

3月2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对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执法人员调阅该公司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今年2月17日,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自行监测,3名采样人员仅于当日上午10时40分许到10时52分许采集了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南大门西南侧1个点位、1组数据,但出具的监测报告中,出现了当日下午1时00分至当日下午5时30分的4个点位、16组数据。

经对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3名采样人员的询问证实,2月17日,该公司采样人员于当日上午10时40分许到10时52分许只采集了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南大门西南侧1个点位、1组数据,不满足监测数据的规范要求。为弥补数据不足,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3名采样人员商定,根据上午采集的数据,伪造下午的监测数据,出具虚假合格的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计算核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处十万元罚款;对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三万六千元罚款。



(责任编辑:支苗苗)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