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8.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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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苏某付等工人足额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并向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赠送了一面带有“为民服务 尽职尽责”的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今年2月9日,苏某付等人到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反映其在利辛县文德清华书香项目干活,老板杨春华、张福根二人拖欠他们12名农民工工资8.844万元。利辛县劳动监察大队于当日立案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

3月15日,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前往二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郎溪县向二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二人核实并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杨春华和张福根多次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4月10日,利辛县检察院向利辛县人社局和利辛县公安局分别下达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次日,利辛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置。

经过公安机关办理,6月3日,杨春华和张福根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二人亲属于当日足额缴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8.844万元。近日,经张福根和杨春华核实,在利辛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发放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利辛县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作战机制,在“欠薪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审查、支持公诉、案件联合督办、联合普法”等方面开展协作。检察机关建立了提前介入程序,向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下达检建移函,要求两部门立案调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人社部门与检察院、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研讨会。

今年,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4起,涉及劳动者102人次,涉及金额97万元,5名欠薪责任人全部到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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