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理性看待和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中央、省、市“双减”政策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孩子学业进步的关键是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提高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请家长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切不可盲目跟风,耽误孩子学业进步。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可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关注亳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理性选择经审批且合法经营的培训机构。未经审批许可的培训机构(包括以托管、素质成长、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均为不合规办学机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等,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家长谨慎选择。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任何个人(包括在职教师)和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含以“教育咨询”“托管”“家教”等名义开展的辅导培训),或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在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均为违规培训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为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请拒绝参加。
四、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明确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质量标准、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五、谨慎缴纳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务必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课、购课、缴费。缴费时切勿直接向培训机构或教师个人转账缴费,防止“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出现。
记者:曾莹莹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