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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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医保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和慢性病鉴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民张先生患有多种慢性病,他想知道为什么有些药品不能报销?市医保中心主任秦克靖回复说,每一种慢性病都有具体的应用目录,规定了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只有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才能报销。不过,日前省医保局计划出台一些便民政策,预计在7月底取消应用目录,届时不再有目录的范围限制,而是根据慢性病相关的应用文件纳入报销。具体规定,需要等正式文件下发后,才能详细了解。

一市民咨询,如果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是否有相关的奖励政策?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路回复说,今年市医保局转发了省内相应的奖励举报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如基金损失金额经查实在10万元以下,奖励比例是3%,保底奖励是500元;损失金额在10万元到50万元的,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进行奖励;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1%进行奖励。同时,欢迎两定机构,尤其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对内部人员举报行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增加20%,最高可以奖励20万元。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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