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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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进行信用修复了!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市法院正在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对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承诺按期履行等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修复信用。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经法院审查后,依法删除失信信息。依法删除失信信息的被执行人,经被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审查后,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

被执行人已如实详细报告其财产及收入情况,并承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不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消费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按期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且提供相应担保的;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但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因生产经营、探亲就医等确有必要暂停信用惩戒的……以上情形都可向案件所在地法院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暂停信用惩戒,包括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据介绍,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情形,不得暂停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案件所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也可通过执行110热线或案件所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窗口值班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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