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我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当时一冲动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过程中一直忐忑不安,生怕遇到意外或者遇到交警检查。”日前,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李女士后悔不已。
事发当晚,市交警三大队张集中队在市区体育公园附近设置卡点,开展夜间酒醉驾整治行动。晚上10时许,一辆黑色小轿车经过检查卡点接受检查时,测酒棒亮起了红灯。交警立即要求驾驶车辆的女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
询问中,交警了解到,驾驶人李女士和丈夫刚刚结束了一个饭局,丈夫席间喝了不少酒,担心丈夫喝醉,李女士就为丈夫代喝了一杯啤酒。饭局结束后,李女士认为自己喝得不多,饭店离家也不远,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刚上路几分钟,就被交警查处。
最终交警对李女士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知法犯法,酒驾上路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