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前不久,我卡里刚收到500块钱补助金,这是来自家乡的关怀。”日前,46岁的在外务工人员李长生说。
李长生是谯城区五马镇杨楼村后大庄自然村人,目前在浙江省绍兴市一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作为一名脱贫户,他说,这几年每年都会收到一笔来自家乡的交通补助金,心里感觉很温暖。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及时兑现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目前已累计发放1992万元补助金,6.4万人因此受益。
据了解,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享受对象是我市在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人口),每人每年只能申领一次,每年度不得重复申领。
我市根据系统内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登记情况,由村(社区)负责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乡镇(街道)进行复审,乡镇(街道)复审核实后提供给县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发放补贴。
今年以来,我市广泛宣传脱贫劳动力(含监测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促进脱贫人口积极主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乡镇(街道)严格审核把关,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