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追溯宣传力度。利用短信、微信、条幅、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活动,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追溯管理职责。建立辖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和省追溯平台管理,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将基地巡查、执法检查、检验检测、产品认证等信息纳入国家和省平台管理。
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平台要求,配备必要的追溯装备,积极采用移动互联等便捷化的技术手段,实施农产品扫码交易,如实采集追溯信息,实现信息流和实物流同步运转。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包装上市,加施追溯标识,确保农产品可溯源。
四是加强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装备设施配置、信息采集和标识使用补贴力度,建立追溯与项目扶持挂钩机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三年来,争取资金62万元,支持117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13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省追溯管理平台,2023年度共开具溯源码80091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74059个、承诺达标合格证7113个。全县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秦飞 李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