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猪为鹿”,一食品加工窝点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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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利辛县市场监管局雷霆出击端掉一非法加工假冒“酱香驴肉”“酱香鹿肉”窝点,打响了我市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打假行动“第一枪”。

日前,利辛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移送,称利辛县一家商行在某网络平台售卖的酱香鹿肉产品外包装无生产厂家和标注虚假信息。根据举报线索,利辛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店铺进行暗访和跟踪摸排,执法人员经过三天的摸排,锁定了利辛县城关镇一处民宅为涉嫌加工窝点。

现场查获的假冒产品。

随后,利辛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二处民宅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工人正在将大量标有“酱香猪肉”的产品,重新包装后,装在标注有“酱香驴肉”、“酱香鹿肉”、“酱香牛肉”的包装袋内,分包后将新包装封装在快递袋内。此外,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已经加贴快递单准备发给消费者的产品和用于打印标签及快递单的设备,还有包装袋、标签纸、快递单、料包加工设备及原材料等。

经现场清点,涉案产品原包装共6892千克(32960袋),已加工3366.4千克(16832袋),其中驴肉共222.6千克(1113袋),牛肉18.4千克(92袋),鹿肉3125.4千克(15627袋),查获手机2部、账本5个、笔记本电脑一台、牛皮纸包装袋5万余个、料包生产设备2台,其他物品清点中。

经查,该加工窝点涉案人为利辛县张姓女子和4名河南籍男子共5人,他们从河南省商丘市某企业购进卤制猪肉经分装冒充鹿肉、驴肉、牛肉,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目前利辛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与公安局、检察院进行案件会商,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截至目前已刑拘二人,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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