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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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继英所作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中共亳州市委坚强领导下,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深入实施“六一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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