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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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儿童利益优先”,蒙城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做实做细孤儿基本保障工作,紧扣新时代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主线,强化政策宣传,坚持入户走访,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温暖过冬,幸福过节。

明确对象范围,规范申办程序,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精准。明确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根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概念,抓实抓细,严格规范按照申请、受理、查验、确认的申办程序,做到对象认定精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明确组织架构,规范数据库管理,确保认定及时。由蒙城县民政局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统筹人员力量,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排查核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规范新增和减员对象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超龄或其他不定因素减员的及时退出,最终及时将信息资料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指导其监护人及时排除。(韩慧 吴胜)

(责任编辑:马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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