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货车起火 交警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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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1月25日,一辆货车上的货物突然着火,而车主一无所知,幸好一旁执勤的交警及时发现并扑灭着火点,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当日上午,市交警四大队园区中队在张良路与杜仲路交叉口巡逻时,发现路上一辆等红灯的小货车车斗里突然冒出了火苗。

“先别走,车后面的货物着火了。”站在路口的交警急忙跑过去,拍打驾驶室车窗提醒驾驶人,此时驾驶人对车斗货物起火的事儿还一无所知。得到交警提醒后,驾驶员慌忙下车搬运正在着火的箱子。

交警看到车斗里装满了纸箱子,纸箱子装着易燃的塑料瓶,一旦蔓延会危及整个车辆。见到此景,几名交警“兵分几路”迅速做出应急处理,疏导周边车辆和周围群众,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同时,一名交警从警车上拿出灭火器,对着着火点进行扑救。

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明火终于被扑灭。因处置及时得当,并未出现人员受伤,在避免经济损失的同时防止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这一车货物都是易燃品,如果不是交警及时出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货车驾驶人惊魂未定地说道。

确认火苗不会重新复燃后,交警和周边的热心群众帮忙把散落的塑料瓶收拾好,放到车上,道路交通也恢复了正常。交警提醒,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行车状态,常备灭火器自救,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刻靠边停车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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