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速裁快审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当庭支付五年的物业服务费,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物业公司因被告业主拖欠物业费长达五年之久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庭前电话沟通时了解到,业主拒交的原因是因为房屋一直存在漏水等问题,对业主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业主认为物业没有协调解决好,双方积怨已久。
承办法官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充分了解双方意见后,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业主当场把五年的物业费付清,物业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承办法官表示,物业服务虽涉及小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并非涵盖所有。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业主要及时与开发商进行对接沟通,让开发商尽快予以维修处理,以免超过房屋质保期,陷入更加被动局面。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当协助业主主动联系开发商,督促、上报、沟通协调,帮助化解,在服务过程中真诚沟通、良性互动,才能与业主共同构建舒适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