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只需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就能“躺平”赚钱?注意,这不是好事,而是陷阱!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近日,蒙城县就有3人因这事被抓了。
蒙城县公安局坛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李某某有“两卡”犯罪嫌疑,民警果断出击,将李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李某某在明知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为了获得非法利益,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非法使用。
无独有偶,近日,蒙城县公安局板桥集派出所、西关派出所经缜密部署,先后又将涉嫌“两卡”犯罪的王某某、丁某某抓获归案。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两卡”广义上指电话卡和银行卡。警方提醒,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