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蒙城县人民法院坛城镇诉讼服务点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并当庭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韩某和于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22年2月8日订婚,韩某向于某及其父母给付订婚彩礼现金,并购买金戒指、金项链等首饰。

2022年10月5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但由于之前了解不多,感情没有建立起来且经常争吵,家庭的正常生活难以为继,韩某多次向于某及其家人提出解除婚约并退还彩礼,但于某及其家人拒绝返还彩礼,最终韩某诉至法院。

调解员在了解案件详情后,考虑到双方虽举行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分歧较大,若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便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耐心劝导于某及其家人,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退还彩礼款18万元及“三金”首饰。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