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工伤异地就医结算?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以下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1)指在参保市外居住生活半年(含)及以上的工伤职工;
(2)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至参保市外工作半年(含)及以上的工伤职工;
(3)因医疗或辅助器具配置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诊治或配置,并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要求的,到参保市外就医(配置)的工伤职工。
结算范围是指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就医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二、工伤异地就医结算从什么时间开始试行?
省内:2024年5月1日起,逐步推进工伤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省外:2024年4月1日起,我省合肥、淮北、宿州、芜湖、滁州、马鞍山等6个市,开展为期1年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三、如何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全国协议机构和本人异地就医明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面向参保人提供参保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协议机构查询、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明细查询等公共服务。
四、办理工伤异地就医(康复)结算备案需要那些手续材料?
(一)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
填写《安徽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工伤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另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伤职工的关系佐证材料;
(2)工伤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用人单位申请的另附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另须提供参保地指定协议机构转诊转院材料;
(5)异地长期居住工伤职工,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另须提供户籍相关材料、居住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须提供居住证、户口本等长期居住佐证材料;
(6)常驻异地工作工伤职工,另须提供常驻异地工作的佐证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等)及长期居住佐证材料。
(二)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
填写《安徽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及参保地规定的协议机构转诊转院意见。
五、办理工伤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结算备案需要哪些手续材料?
(一)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
填写《安徽省工伤保险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直接结算备案表》、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本表供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备案使用,工伤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另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工伤职工的关系佐证材料,工伤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另须提供参保地协议机构转诊转院意见;
(3)异地长期居住工伤职工,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另须提供户籍相关材料、居住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须提供长期居住佐证材料;
(4)常驻异地工作工伤职工,另须提供常驻异地工作的佐证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及长期居住佐证材料;
(5)异地配置时,请携带此表及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就医,并主动出示。
(二)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
填写《安徽省工伤保险异地辅助器具配置直接结算备案表》及参保地规定的协议机构转诊转院意见。
六、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是多长?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七、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备案后多长时间可变更或取消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办理异地备案后,6个月内不予变更或取消备案。
八、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是多长?
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备案后6个月有效;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异地就医需求的,需重新办理登记备案。
九、异地辅助器具配置备案有效期是多长?
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备案后,当次配置期间有效。
十、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工伤职工办理备案时区域范围?
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工伤职工完成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开通的所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享受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或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十一、备案有效期出入院次数是否限制?
工伤职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十二、备案有效期内入院的,有效期外出院的是否正常结算?
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十三、未办理备案登记或在就医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的,是否能联网直接结算?
不能。
十四、工伤异地就医结算执行什么工伤保险目录?
异地就医工伤职工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和住院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就医地目录)等有关规定。
十五、工伤异地辅助器具配置结算执行什么工伤保险目录?
辅助器具配置执行参保地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
十六、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结算网络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怎么办?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结算网络系统、就医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费用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十七、工伤职工异地结算身份凭证是什么?
社保卡是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身份凭证。协议机构应支持异地就医工伤职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十八、亳州市工伤异地就医政策咨询电话?
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5585132323;
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5585313361;
涡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05587212634;
蒙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05587623740;
利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05588812566。
亳州市关于工伤就医的相关政策
一、工伤就医须在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我市市区工伤定点医院有: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亳州市骨科医院、亳州创伤骨科医院。转外地就医须办理转诊转院单,转到当地定点医院;申报交通费、住宿费的,须提供票据原件。
二、工伤就医报销的时间要求。停工留薪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正常报销;超过停工留薪期需继续治疗的,须进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工伤就医报销须纸质材料。医疗票据(发票原件)、病例(病案首页、出入院小结等需要加盖医院章)、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处方及检查报告(CT报告单、B超报告单等)、社保卡复印件;涉及第三方责任(交通事故等)的报销须提供相应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四、工伤康复治疗的要求。工伤康复治疗需申请工伤康复确认,经确认后的康复费用正常报销。目前,我市工伤康复治疗定点机构是亳州市人民医院。
五、辅助器具配置的要求。工伤职工需配置辅助器具的,需申请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经鉴定符合条件的,须在工伤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配置。目前,我市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有: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安徽省维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供稿:王俊君
编辑:蒋海涛 校审:支苗苗 审核:朱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