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实现省级文明城市“满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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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等名单公布

亳州实现省级文明城市“满堂红”

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公布,亳州市和蒙城县、谯城区蝉联“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称号,涡阳县和利辛县成功入选“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这标志着,我市实现省级文明城市“满堂红”。

安徽省文明城市是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十分重要的城市品牌,每三年一届,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

据了解,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徽省新一届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旨在充分展示近年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更大范围推进文明创建活动,使更多的城乡居民受益。

涡阳县和利辛县成功入选“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同时经复查确认,亳州市和蒙城县“安徽省文明城市”称号、谯城区“安徽省文明城区”称号继续保留。

另外,蒙城县许疃镇许疃村等4个村庄获评“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等18家单位获评“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李莉家庭等7户家庭获评“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亳州市第十九中学等21所学校获评“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蒙城县板桥集镇等22个村镇“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等50个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利辛县城关镇北苑小区等3户家庭“安徽省文明家庭”称号、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等26所学校“安徽省文明校园”称号继续保留。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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