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看母婴店内经营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
亳州新闻网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涉及“一老一小”,关系婴幼儿“口粮”安全和中老年人身体健康。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卫健委开展特医食品经营安全专项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这类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检查当日上午10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工作人员来到市兴华妇幼保健院内的超市及其附近母婴店进行检查。
“店内正在销售的特殊医疗用途食品一定要确保日期新鲜、进货渠道安全,经得起消费者的咨询和考验。”在一家母婴店内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店内销售的特医食品现场未能及时提供进货台账,对此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店家立刻整改。
记者注意到,执法人员还针对商家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区(或专柜)、是否设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的提示牌、提示牌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店内的消费者进行科普宣传,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特殊食品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特殊食品。
记者了解到,本次行动工作重点是以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母婴店、药店为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
“这次行动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委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将重点查处经营资质不合规、进货查验不严格、专区专柜不规范、营销宣传不真实、医疗机构不开具医嘱等7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长黄思先说。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班负责人李晓辉介绍,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的食品虽然受众小,但是关乎婴儿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监管的重点。”李晓辉表示,经营者在销售时需向厂家索要产品注册的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材料,不能张贴虚假、夸大功效等违规的宣传,问清购买者、医生和医嘱。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相关部门将通过建立销售者台账、专题培训、严格执法、媒体宣传等形式,普及特医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和“小蓝花”标志规范使用,广泛宣传特医食品使用方法和消费提示。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不适症状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的有资质的营养师去进行咨询。如果发现产品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和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