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谯城区大杨镇组织应急办、工商所、综合执法队开展违法硫黄销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商超、五金店以及化肥农药店等商户进行排查。
本次排查,现场查获无资质硫黄销售单位1家、工业硫黄130公斤。每到一户,执法人员都认真查看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信息,深入店铺、仓库等重点位置进行排查,对商户开展问询,告知其硫黄销售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经营许可等规定,登记商户信息,纳入台账管理。
据介绍,硫黄外观为淡黄色脆性结晶或粉末,有特殊臭味,属于第四类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固体,在常温下不会自动着火,但与空气或氧化剂混合时容易发生燃烧甚至爆炸,所以需要严格管理。经营硫黄对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及经营、储存条件等均有明确规定和标准,其经营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接下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形成治理合力,依法依规对违法销售硫黄的商户进行打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杨镇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