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乐土法庭仅用时一天便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拖欠七年的卖粮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原告王某某将家中的小麦、玉米出售给被告李某某,价款共计25000元。李某某因资金周转不开未能及时付款,仅向王某某出具了一张收购凭证。七年来王某某不断催要,李某某仅支付5000元,无奈之下,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支付余下粮食款及利息。
涉农案件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乐土法庭收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合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耐心地从法理和情理不同角度向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经过一番调解,王某某与李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当庭支付王某某剩余粮食款及利息。该案从收案到履行完毕仅用时一天,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