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用“有良知、有正义感、有历史使命感、有底线红线意识”要求自己,十分重要。
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有良知?良知是智慧的判断。所谓智慧的判断,亦即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明智、理智,能够正确判断身边“一切事物的正误优劣”,能够本着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为人民群众选择正确的事情、正确的方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鲜明坚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否则,就谈不上良知,更谈不上智慧的判断。身为党员干部,其操守、观点、思想等方面都要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和统一。一个党员干部平时表现的好不好,不需个人自我评判,而是由人民群众用眼睛和心灵秤出分量,这些都需要有一个良知的“底子”和道德的“架子”。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的“言行举止”中,要时刻“讲良心、守道德、善良知”。否则,为民服务中的履职尽责就会出现问题,甚至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无论是处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时刻提升认知水平,继而提高自己在新时期、新征程中的辨识能力。
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有正义感?一个党员干部在为人民谋福祉的过程中,有正义感才会公平公正、才能主持公道。要服务好人民群众需要有一颗火热的“公道之心”,要和“民心、群心”拧成一股绳,要用“公平、公正、正义”去武装每一名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火热之心”。否则“党心、民心、群心”不能形成“同心、合力”,给人民群众办事情就可能会成为“纸上谈兵”,甚至办了老百姓“不喜欢”的事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确实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待老百姓“一脸冰霜,训斥、发脾气”,甚至“凶神恶煞”,这都是“良知、正义感”乃至党员自身的基本规范操守出了问题。有正义感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示正确的“行为、做事”方向,乃至通过“公平、公正”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谋发展、谋事业。“正义感”还是一种正能量,是“正派、正气、正行、正念”的发力点。具有凝聚民心、导向民情的“风向性效应”。综上,没有正义感的党员干部,肯定不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有历史使命感?“历史使命感”不是“高大上”的远不可触的话题。面对当代中国新发展、新形势以及国际时局的复杂多变,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主动担负起作为复兴中华一员的“历史使命感”。唯有这么做,才会有主观能动的不竭动力参与富民强国的每一项任务、行使富民强国的每一项权利义务。每一名党员干部务必树牢“历史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主动发力奉献,勇于站在经济社会及历史发展的高度担负起富民强国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听从使命召唤、服从使命安排,用一个党员干部所应担负的、历史使命所赋予我们身上的光荣任务和职责义务去履行好“富民强国、造福子孙”的每一项职责,顺应民心、服从党心,心齐气顺、心清气正,说好每一句话、干好每一件事。
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有“底线、红线”意识?“守住底线、不动红线”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务必清醒树立的“规矩”意识,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人民公仆务必遵从的行为规范。所谓“守住底线”,就是一名党员干部代表组织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每说一句话,每办一件事,都要不违纪、不违规、不违法,不损害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否则,就有可能给组织“扒纰漏”,给国家及人民群众带来伤害。所谓“不动红线”,就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履职尽责的过程中绝不可触碰的“红线、高压线”。所以,任何情况和条件下,都要把“红线、高压线”视为自己的“生命线”。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岗位职责,珍惜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权利”。在为人民谋福祉的“全过程、全链条”中,不越位、不乱为,留住底线、不动红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确保自己“生命线”的健康安稳,努力做当代中国创新发展、富民强国过程中组织放心、群众信任的人民公仆。
(作者:利辛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马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