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亳州市委统战部(亳州市民宗局)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经过层层申报、审核、公示,决定授予352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368名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我省共有6个集体在列,亳州市委统战部(亳州市民宗局)是全省统战系统唯一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的单位。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