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三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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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有些人打起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牟利的主意。近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希夷派出所就依法查处两起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三人。

正准备交易时,被抓现行

近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希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并通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和卞某。

12月16日下午,民警发现卞某和王某某在市区康美中药城附近出现,于是立刻将两人抓获。现场还查获一辆厢式货车,经清点,车内共有烟花爆竹124件。

据卞某某交代,其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运输到亳州伺机售卖。日前,其结识了一位“大客户”王某,王某作为中间商向他订购了大量烟花爆竹,双方约定在亳州高新区康美中药城附近进行交易。然而,正在他们准备交易时,被警方抓个现行。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希夷派出所民警庞子煜表示,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与销售,必须经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并获得许可。任何未经审批和许可,私自实施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此次案件中,卞某和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卞某和王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卞某某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一男子被拘

12月17日,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希夷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市区南湖春城小区北门有一辆面包车,车内疑似存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民警锁定这辆车后,通过蹲点守候的方式,将违法嫌疑人修某抓获归案。现场经过清点,修某的面包车内共有200多件烟花爆竹。

嫌疑人修某到案后,对其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十天前,我从外地购买了七八百块钱的烟花爆竹,卖了一部分后又在朋友圈售卖。”12月18日,在希夷派出所,修某懊悔地说道,“我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现在我认识到了,真的很后悔。”

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希夷派出所民警张翔宇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将对修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扣押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发现这些行为,举报有奖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等活动,如有违反,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凡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须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主动到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危险化学品原材料。公安机关将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0558-110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现金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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