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合民意】“跨年夜”燃放烟花爆竹 多人在派出所“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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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2024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案,多名涉案人员在派出所“跨年”。

“周围这么多人,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引发火灾,引起人群恐慌,你知道后果吗?”当日10时许,民警在亳州高新万达广场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杨某某抓获,同时,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

当晚11时许,民警在该广场巡逻中发现耿某某、吴某等人携带一箱烟花爆竹,经询问,他们准备在新年零时燃放,民警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扣押,涉案人员依法被带至派出所。经了解,2024年12月31日,共有20多名群众因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被高新公安分局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涉案烟花爆竹均予以扣押。

2024年12月31日11时许,执勤民警在蒙城万达广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后备箱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调查,车主卢某称,自己购买“加特林”等烟花准备趁着“跨年夜”在蒙城万达广场销售,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卖就被民警查获。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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