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咏梅所作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过硬队伍,为深入实施“六一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