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在禁放区内还是有人无视法规,心存侥幸 、顶风试探。近日,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将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进行了通报,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切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月11日19时许,男子王某在古井镇王阁村的路上违规燃放烟花时,被巡查人员发现。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12日8时许,男子董某在市区华日幸福里小区违规燃放烟花,被汤陵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目前,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12日8时许,薛阁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芝、李某可、赵某坤等三人,分别在市区师庄东三巷和张庄街巷内违规燃放烟花。目前,孙某芝、李某可、赵某坤等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12日上午,十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岗村杨李自然村村民李某、路楼行政村田楼自然村靳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李某、靳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