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名“酒司机”被查

亳州交警向社会公布多起酒驾、醉驾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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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被扣分罚款或吊销驾驶证,重则造成驾乘人员或他人伤亡。我市交警部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2月18日,亳州交警向社会公布近期多起酒驾、醉驾违法典型案例。

近日,蒙城交警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车辆驾驶人不能当场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6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抽血检测,值为278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该男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人马某某在家喝酒后驾车下乡务工,行驶至利辛县王市镇312省道与224乡道交叉口时,被利辛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日前,交警三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洪某,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核查,洪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这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目前,洪某因无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交警介绍,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影响视觉和触觉。饮酒后,人的视野会缩小,触觉能力也会降低,这会导致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增加驾驶风险。此外,酒精会导致人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酒后违法驾驶行为“零容忍”,切实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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