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火灾200万元现金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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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涡阳县一居民家中意外遭遇失火,大量现金被烧。5月13日,在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的指导协助下,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为市民杨先生成功兑换了80余万元“火烧币”,最大程度帮助市民挽回损失。

工作人员正在清点“火烧币”。

不久前,家住涡阳县龙山镇的市民芦女士家中不慎发生火灾,家中存放的200余万元现金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当时看到经历火烧和水浇的人民币,老人家特别着急,怕这些钱就这么没有了。”芦女士的儿子杨先生说。

中国农业银行涡阳龙山支行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往芦女士家中对“火烧币”进行查看和初步鉴定,并安抚芦女士。由于纸币烧毁较为严重,鉴定兑换难度较大,该行立即与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货币金银科取得联系。

在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工作人员陪同下,杨先生带着面值近百万元的“火烧币”来到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为快速精准完成对“火烧币”的清理、鉴定和兑换工作,尽最大可能降低市民经济损失,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人民币一点点剥离,再一张张地铺开。经过反复推敲、精心甄别,成功兑换“火烧币”金额合计80余万元。杨先生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细致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如果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但如果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则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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