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持续开展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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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程度。5月13日早高峰,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开展检查,提醒广大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

一男子将头盔挂在车把手上却不佩戴。

记者在光明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看到,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都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只有极少数没有佩戴。一名男性电动车驾驶人看到有交警执勤时,立刻将挂在车把手上的头盔戴上。当交警询问为何此前不佩戴时,该男子表示因为天热了,佩戴头盔会觉得热。

“怕热不是不戴头盔的理由,发生剐蹭时,头部挨地容易造成颅脑损伤。这次给你口头教育,下次一定要戴上!”交警对该电动车驾驶人说。

没过多久,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女子自东向西而来。当交警询问她为何不佩戴头盔时,女子解释说是由于共享单车里没有头盔。

“可以选择有头盔的单车,安全是自己的。这次口头警告你,前面有共享单车停车处,你可以换一辆有头盔的单车。”交警说道。

正当交警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时。一名男性电动车驾驶人也因没有佩戴头盔被拦停。被交警查到后,男子表示头上刚缝了针,所以才没戴。“头上缝针了,可以选择其他出行工具。头部已经受伤了,再不戴头盔,不是更不安全吗? ”听了交警的话之后,男子戴上了头盔。

整治过程中,交警还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我们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少交通参与者不戴头盔的理由都很相像。比如忘记戴了、骑行距离短、刚出门还没来得及戴、共享单车没有头盔或者头盔脏了等。”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副中队长侯士超表示,不戴头盔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安全是自己的,希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戴好头盔再出行。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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