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亳州北道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了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该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长高达442分钟,而中间的停车休息时间仅有11分钟,远远低于法定的20分钟最低休息时长,已构成疲劳驾驶。
据了解,长时间的驾驶和缺乏充足的休息会使驾驶人的注意力和专注力下降,反应能力也会受到影响,一旦遇到突发危险情况时,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反应,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执勤交警现场向驾驶人详细宣传了疲劳驾驶的法律法规以及其潜在的巨大危害,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都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
最终,交警依法对该驾驶员的疲劳驾驶行为作出了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长途驾驶时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休息时间,切勿心存侥幸疲劳驾驶,共同守护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