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开庭当天,原、被告及双方亲友均到庭,承办法官并未急于进入庭审程序,而是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与心声。通过交流,法官了解到,原告蒋某认为被告任某平时不好好工作,不积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长期不在一起生活,没有再过下去的必要。被告任某认为自己已经倾尽所有照顾孩子,只是双方有矛盾,时常吵架,导致双方感情不和。考虑到离婚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更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影响,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第一次调解时,蒋某坚持要离婚,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并未气馁,而是先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冷静看待婚姻问题,从子女成长的角度理性沟通。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开始正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蒋某与任某自愿离婚,女儿由原告自费抚养,儿子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抚养费1400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此次离婚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妥善处理了夫妻双方的诉求,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充分体现了涡阳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张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