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孩子起纷争 法官调解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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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双方就孩子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原告门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202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约定孩子小程归父亲王某抚养,当时未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约定。原告门某诉称被告王某控制小程,不让母子相见。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双方情绪激动、争议较大,不愿调解,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然而,办案法官注意到小程已上初中,处于生理、心理上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双方的亲情关爱均不可或缺,一判了之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办案法官再次尝试进行调解。采取“背靠背”方式,不仅释法说理,还通过换位思考法,提出“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的问题,使小程父母设身处地地站在小程的立场思考问题,体察小程的感受和态度,从而理解并改变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最终,出于为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门某每月可探望小程两次,寒暑假每月可探望四次,具体探望时间根据小程的时间进行调整。

法官提醒:夫妻离婚不论责任在谁,但孩子是无辜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和权利义务关系,应尽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的伤害。离异的父母双方虽然无法做“好夫妻”,但应当做好父母,就探望、抚养等问题进行良好协商,同心协力抚养孩子健康成长,切实尽到父母的责任。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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