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在农村里,家家户户养几只家禽司空见惯,但在城市里的居民楼顶上,如果有一个“养鸡场”,周边邻居肯定不乐意。
近日,微信网友“小幸运”反映说,亳州高新区世纪花园小区某居民在楼顶天台饲养鸡鸭,弄得天台一片脏乱,气味难闻,影响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物业能制止这种行为。为此,记者来到世纪花园小区现场探访。
楼顶天台饲养鸡鸭脏乱不堪。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记者在世纪花园小区某栋楼顶看到,天台上果然饲养着几只鸡鸭,它们正围着饲料盆和水盆进食,饲料盆里面是一些剩菜剩饭,周围的大片地面上遍布鸡鸭粪便和脱落的羽毛,显得非常脏乱,鸡鸭身上也是脏兮兮的,尽管楼顶通风很好,但还是能闻到阵阵臭味。
探访期间,几位居民来楼顶晾晒衣服,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不满。“这几只鸡鸭占了大片空间,也无人经常清理粪便,弄得楼顶脏乱不堪,尤其是到了天热的时候,气味非常难闻,我们晒衣服都离得远远的。”居民王先生说,楼顶天台是所有业主的公共区域,不应该私自占用饲养家禽破坏公共环境。
看来,居民对楼顶天台饲养鸡鸭确实很不满,那么天台上能不能养殖家禽呢?
记者查阅了国务院于1992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第二次修正版),该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此外,记者还查阅了我市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也对饲养家禽等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二百元罚款。
可见,国家和地方条例对城区饲养家禽家畜都是明令禁止的,世纪花园小区在我市市区范围之内,根据相关规定自然是不允许在居民楼顶饲养鸡鸭。
随后,记者联系了世纪花园物业,向他们反映了这一情况,物业表示之前已有居民多次反映此事,也曾上门要求当事人整改,但是效果不好。“我们会再次与当事人协商解决,让他尽快将楼顶的鸡鸭处理掉。如果协商不成,我们会上报给城管执法部门督促处理。”世纪花园物业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