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新修订的《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保障和制度支持。
据了解,管理办法共五章19条,涵盖总则、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申请拨付、绩效评价监督及附则等内容,从多方面细化管理规定。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导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各类培训,支持城乡妇女领办就业创业项目,带动妇女就业增收致富;巩固基层妇联活动阵地,强化妇女之家功能,提升农村妇女组织化程度和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困难救助相关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申请文件应包含本地妇女发展概况、支持重点、申报项目简要说明、资金来源及使用预算。同时,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做大做强”和“不撒胡椒面”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方式及金额,且不得连续三年扶持同一项目单位。
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流程、公开公示、资金下达及绩效管理等全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有章可循;在职责划分上,清晰界定了市、县区两级财政局和妇联的职责,强化部门协同,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要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记者 曹晴晴 通讯员 景玉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