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环保史上“最大罚单”执行到位。襄大农牧(蒙城)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被罚款85万元。
这笔亳州环保史上“最大罚单”,一方面说明我市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查处决心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说明企业环境违法成本越来越高,一切试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企业利益的行为都将无路可走!
处罚是为了规范,整改是为了发展。据报道,襄大农牧(蒙城)有限公司知错即改,一边足额缴纳罚款,一边积极整改问题。这是一个负责任企业的应有之举,其立行立改的态度值得肯定,同时促使其他更多企业以此为教训,重视环保,践行环保,这也正是这张“环保罚单”的目的所在。
环保执法从来不是以罚款为目的,而是一方面要让企业意识到环境违法的严重性,让“环境守法”的意识落地生根;一方面督促推动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才是我们想要的最终效果。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环保执法,从来不是要“搞垮”企业,也不会“搞垮”一个真正具有社会责任和发展抱负的企业。相反,那些拿环境换利益的短视企业,不但自身不会有未来,反而最终损害的是污染所在地公众的长远利益。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一些地市改进环保工作及相关调查数据便说明了这个关系。数据显示,在严格环保执法的倒逼下,一些地市的企业成功转型,经济指标非但没有出现大幅下滑,反而呈上升趋势。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要求各方特别是企业要真正把环保工作放在心上,真正处理好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将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让优美的生态环境助力经济腾飞,让企业有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希望“环境守法”成为每个公民、每个企业的自觉行动,希望今后不再出现环保“最大罚单”! (亳评)